pe给水管规定
发布时间:2018-4-20 14:40:35 文章来源:hurl 浏览:[ ]
一般规定
1、pe给水管各种连接应采用相应的专用连接工具。连接时严禁明火加热。
2、pe给水管连接后,应及时检查接头外观质量,不合格者必须返工。
3、管道连接宜应采用同种牌号级别,压力等级相同的管材、管件以及管道附件。
4、pe给水管管材、管件以及管道附件的连接应采用热熔连接或电熔连接及机械连接。
5、管道连接时,管材切割应采用专用割刀或切管工具,切割断面应平整、光滑、无毛刺,且应垂直于管轴线。
6、在寒冷气候(-5℃以下)或大风环境条件下进行热熔或电熔连接操作时,应采取保护措施,或调整连接机具的工艺参数。
7、pe给水管管材、管件与金属管、管道附件的连接,当采用钢制喷塑或球墨铸铁过度管件时,其过度管件的压力等级不得低于管材公称压力。
使用规定
PE给水管在日常生产生活中给人们带来了便利的使用效果,良好的用户体验,但是在运输、存放时,有一些注意事项。
PE给水管要求管材存放、运输、搬运时,使用非金属绳子捆扎,并封堵管材端头,切记一定要小心轻放,不得眼底拖拽或抛摔,不得剧烈撞击;不得暴晒和雨淋;不得与酸、碱油类等其他化学物质接触;应放在通风环境良好且温度不超过40℃的简易棚或库房内,如果要在户外临时堆放还应注意给PE给水管加盖遮盖物;PE给水管在存放时应注意平整的水平堆放在地面或支撑物上,堆放高度不要超过1.5m,如果把PE管材扎成方捆,且两侧有支撑保护时,堆放高度可提高到3m;从生产到使用的存放期不宜超过一年;PE给水管在出厂时应具有相关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生产合格证和质量检测报告,并配有产品使用说明书和各项性能检验的验收报告等相关材料。